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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被取消,将带来四个变化
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在更大范围推进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试点并再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,使营商环境更加公平公正。创新事中事后监管,取消审批、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制后,要完善信用评级、信息公示抽查等措施,推进综合监管,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,更大便利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。会议同时决定,再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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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始出,引起物业服务行业的广泛关注。一级资质的去留,有了官方说法,最终尘埃落定。
2017年1月12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7〕7号),其中包括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(第12项)。
至此,物业服务行业将迎来不再认定资质的新时代。而这个时代的起点就是2017年9月6日。
那么,问题来了!不再认定新的资质是不是等于取消资质?物业企业凭什么条件去投标?资质被取消会给行业带来哪些改变?
物业管理圈微信公众平台昨天推文《重磅!国务院决定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》的留言板中,两位网友的一问一答给出了答案。
网友问:物业企业资质,和物业费收费等级挂钩吗?
网友Excel答:
物业企业资质等级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没有关系,物业服务费多少与服务标准有关系。
1、凭资质认英雄的年代终结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,行业竞争的整体格局将发生本质改变,但这个过程是比较缓慢的。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规定: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,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,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。往后,这种门槛将取消,凭资质认英雄的年代终结。
2、“门外汉”跨界入侵的情况增多。资质取消后,营业执照上包含“物业服务”内容的企业,就可以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投标,不再有资质方面的限制。外延扩大了,符合条件的企业大大增加。特别是在把社区看成金矿,资本频频进入的背景下,“门外汉”跨界入侵的情况增多,市场竞争更加激烈。
3、资质证在一定时期内含金量反而更高。为什么说,这是缓慢的过程呢?因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的决定权在业主手中,“资质高,服务好,服务能力强”的观念根深蒂固,特别是在投标权分散的住宅小区,这种情况更加明显,“一级资质”证在一定时期内含金量反而更高。“业绩(管理的面积)+口碑(信用)”,仍是在投标中取胜的法宝。同时,出借资质的现象将减少,管理实力弱的“影子”公司将会被市场淘汰,从消息面看,取消资质核定不等于取消资质。
4、合伙制和项目经理将崛起。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中,对低资质企业服务面积的限制,剥夺了业主自由选择权以及新创企业的创新精神。物业企业资质被取消,符合“淡化企业资质,强化个人执业能力”的事中事后监管理念,目的是为了降低行业就业创业门槛,激发市场活力。市场竞争的政策壁垒被取消,项目经理创业门槛大大降低,曾经由政府说了算的“资质”,现在被市场接过了话语权——你行,你就上!